两家无证餐饮店被取缔
www.ouhai.org.cn 更新日期:2008-3-20 10:47:08 () 来源:今日瓯海 作者:洪海芳 编辑:王建旺
3月14日,区卫生监督所梧田分所对梧田东方路和南白象街道浃社路进行日常卫生监督检查,发现东方路168号福建沙县小吃店及浃社南路13号“大不同”饭摊均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进行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从业人员也未取得健康合格证。卫生监督员一方面依法取缔并查封上述两家无证餐饮店,并进行立案处理;一方面指导经营者怎样改建经营场所及办理《卫生许可证》所必备的条件。据悉,该所下一步还将根据2008年卫生监督工作实施计划有步骤地、有目的地开展对辖区食品卫生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洪海芳)
视频新闻
瓯海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本网(瓯海新闻网)稿件中“稿件来源”一项一律标注“瓯海新闻网”,本网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瓯海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明“稿件来源:瓯海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瓯海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577-885234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