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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廉租住房实现‘应保尽保’

www.ouhai.org.cn    更新日期:2008-6-9 15:50:51 () 来源:区新闻中心  作者:   编辑:丁雷

      今年,我区城镇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做到实现应保尽保,凡具有瓯海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并持有《困难家庭救助证》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都可以申请廉租住房。

   区委、区政府非常重视住房保障工作,在去年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应保尽保”并推出25套经济适用住房的基础上,今年又有新动作,以“真诚面对、真心关注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现实问题,下大决心、花大力气推进我区住房保障工作”为指导思想,提出“在2008年底前,凡具有瓯海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并持有《困难家庭救助证》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实现‘应保尽保’”的工作目标。其中最核心的问题就是:扩面。扩大了廉租住房保障覆盖面,也提高了人均保障面积。保障对象从持有《最低收入家庭保障证》的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困难家庭救助证》的低收入家庭,保障面积从原来的人均建筑面积12平方米提高到1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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