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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政府与公众之间信息桥梁
区府办就信息公开答记者问

www.ouhai.org.cn    更新日期:2008-5-20 16:07:24 () 来源:今日瓯海  作者:张升萍   编辑:王建旺

区政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活动现场。郑冠/摄

工作人员向市民演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查询。郑冠/摄

  政府与公众之间如何进行信息沟通?公众如何索取自己所需的政府信息?日前,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投入运行使用,想要了解信息的公众只需登陆http://xxgk.ouhai.gov.cn,就可获悉有关资料。这个平台的搭建更加提高了政府信息的公开度,更加拉近了政府和公众之间的距离。为了让群众更加清楚地了解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好地服务于自己的生产生活,区政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日前接受了记者专访。

  问: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是一个什么样的网站,公众如何登录?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第一平台,市民可以登录政府网站查阅政府信息。区政府门户网站的网址是:http://www.ouhai.gov.cn,市民进入网站后点击相应的链接即可进入信息公开网,或者直接在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http://xxgk.ouhai.gov.cn进行信息查阅。

  问: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公开哪些信息?为公众提供什么样服务?

  答:根据《条例》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类政府信息。我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由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决策信息、工作信息、民生事项、行政执法、人事信息、财政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办事指南等11个大类60个小类组成,涉及区政府及所属部门等58个单位。全区13个镇(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编制公开。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进行申请公开。

  依照《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按照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反映本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基本情况的政府信息要主动公开,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予以答复。通过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有效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依法保证公民更好地行使参与权和监督权。

  问:公众有那些渠道获取网站公布之外的个人所需信息?

  答: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有相当部分政府信息只涉及特定的人和事,对特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生产、安排生活、开展科研等活动具有特殊的影响。这些政府信息不适宜对外主动公开,因此《条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

  市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可以在网上下载申请表,通过书面方式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或直接在网上填写、提交。有关行政机关在收到公开权利人的书面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如果不能公开的,要说明不公开的理由。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问:我区政府信息查阅点的设置情况如何?

  答:为了方便公众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区政府在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和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及13个镇(街道)、泽雅镇的五凤垟、北林垟、西岸等3个办事处及214个村居设置了政府信息查阅点,公众可以到这些查阅点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一步将如何完善?建立长效机制?

  答: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的一项法定义务。为保证这项工作有序开展,我们已经并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着力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保障。一是落实工作机构。区府办已落实专门科室,并增配了专门人员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部门各镇(街道)也指定了专门机构、落实了具体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这项工作。二是建立制度机制。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已制定下发了《温州市瓯海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等一系列长效管理办法。而且每年要组织考核评议,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三是加强探索研究,不断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鉴于《条例》施行刚刚开始,还有一些地方有待完善。下一步,我们将在实践中继续探索,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确保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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