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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地征用后存在问题的思考

www.ouhai.org.cn    更新日期:2008-3-13 9:40:46 () 来源:今日瓯海  作者:王晓春   编辑:王建旺



瞿溪村利用二三产返回用地建设标准厂房,使集体经济步入快车道。


□王晓春
  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非农建设用地的需求日益上升,越来越多的农民失去了土地。据统计,我区2000年8月份市区行政区划调整后,共征地2.3万亩,按现有农民人均占有耕地0.5亩推算,全区相当于有4.6万人失掉土地。失土农民的不断增多,就业难、保障难等问题日益突出,加上征地政策不连贯、村级集体资产管理不完善及其他各种原因,使失土农民对基层干部产生不满意不信任,激发了各种矛盾。本文以梧田街道大堡底村为例,谈几点粗浅想法。
  一、基本情况
  大堡底村地处梧田街道中部地带,域内瓯海大道横贯东西,龙霞连串南北,温瑞塘河围绕四周,市重点工程温州汽车城座落该村,是一个交通发达,商贸繁荣的村居。全村常住人口1645人,625户,党员45人,村民代表54人,全村产业以眼镜、锁具为主。农民人均收入在梧田街道各村居相对靠后。
  二、存在问题
  一是安置房建设启动难。大堡底村三产返回安置用地指标共22.1亩,规划选址在东洋路以南、龙霞路以西一地块,征用农田34亩(含东垟路预征)。由于项目报批和安置落实不同时,受各阶段征田户安置政策不统一的影响,政策处理难度相当大。同时,这34亩安置用地征田户三产返回指标为80平方米/亩,而现三产返回为53平方米/亩(根据市政府69号令折算),这样每亩三产返回指标与实际需给予农户指标相差27平方米,如何进一步争取和调剂这些指标将成为一大难题。此外,由于失地农民的二、三产返回用地面积各不相同,在实际操作中,农民之间拼凑非常困难,也导致各种安置纠纷。
  二是村级集体资产发展难。座落该村的温州汽车城,每年返回村集体租金约有300多万元。应该说对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但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决定村集体留成10%,剩下90%返回到村民手中。这种“杀鸡取卵”式的做法,使得该村每年入不敷出,根本没办法进行其它建设创收。此外,忽视集体资产管理,外欠不能及时收回,集体资产出观流失现象;个别村干部发展意识不强,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方面显得力不从心。这些因素也阻碍了村集体经济进一步发展。
  三是失地农民保障难。现行“农民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政策支持”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明显存在操作性不强等因素。具体是:一方面是农民拿不出保险费,另一方面村里出不起。同样,梧田街道作为一级政府派出机构,也根本没办法对全街道的“失地农户”进行投保。
  四是土地政策前瞻性不强、没有延续性。从1994年到2003年之间,已出台四个土地政策。各地征地政策不统一,不同镇(街道)、不同村、不同的工程项目,在不同时期的土地征用政策均不相同。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安置补偿不统一。如该村1994年工业园区征地每亩补偿仅8000元,而现今建设征地每亩需8-10万元,同是一村的土地,在短短的几年,征地价格竟窜升10多倍。二是返回指标不统一。梧田街道各村、各阶段征田后三产返回指标不统一,如目前林村村康居工程征地三产返回指标高达100平方米/亩,梧田街村征田三产返回指标也达80平方米/亩,而按市政府69号令规定三产返回指标仅为53平方米/亩,导致村民心理不平衡。
  三、对策措施
  由于农村征地后出现的问题引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复杂的,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涉及到国家的土地权,经济运行规范和国民保障体制,这些显然是不可能一步到位的,但从目前的现状来看,做好以下工作却是十分重要的:
  1、切调好各方矛盾。对征地后出现的矛盾和利益,要认真加以分析。对职能部门出现的谋私现象,要对其进行严格监督,提高政府部门的行为的规范性和清洁性;对企业或商业运作机构,要求对其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建设施工,不能抱着“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的思想,争取他们向政府靠拢,配合政府做好群众工作;对群众出现的过激行为,要对其进行教育,并切实保障他们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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