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城郊结合部失土农民出路的思考
www.ouhai.org.cn 更新日期:2008-3-13 9:46:17 () 来源:今日瓯海 作者:孙添 编辑:王建旺
(二)克服障碍完成身份转换
从内心里克服根深蒂固的农民角色定位,克服其在都市居民面前的自卑感,,从而在行动上加快速度,尽快融入都市生活,完成身份转换。必须认识到农民与居民之间并非存在着不可逾越的界限,农民与居民之间是可以进行角色转换的。克服了心理障碍,消除对套式住宅的排斥心理,必将逐渐消除身份转换的尴尬心理,从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突变为一个地地道道的市民,必将很快在城区生活中找寻到自己的合适位置。
(三)政府主导融入社会保障
目前正在推行的失上农民保障制度,是各地政府所采取的新型社会保障措施,它针对的对象便是在征地工作中失去土地的农民,按照“政府出一点、集体补一点、个人缴一点”的原则,为每位安置对象补助养老保险。到期后由参保农民按月领取养老金。这种保障措施对失土农民是有着实实在在的好处的。因而,广大失土农民要努力改变传统的养儿防老和土地养老的老观念。
(四)摒弃陋习争做文明村民
农民与居民的重要区别之一是文化底蕴的深浅、日常行为的雅俗。各级政府也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事业,为失土农民完成角色转换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一要在“五五”普法期间,加强对失土农民的普法教育,加强对农民的科学知识的普及教育,切实提高农民科学文化水平与法律意识。二要加大对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为农民提供文化活动的阵地。三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丰富农民的业余生活,使广大失土农民逐步形成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
(五)行使法定权利,促进民主管理
广大失土农民要以主人翁的态度自主地管理村级事务,行使法定权利,加强对村两委履职情况的民主监督。根据政策,我区已经安排了一定比例的土地为被征地的村委会预留集体经济发展用地,由村委会自建标准厂房或商业用房以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在安置小区建设中也增建了三产用房,将以成本价转让给村集体经营,增强村级经济的“造血功能”。对此,广大农民要积极参与,为村两委献计献策,管好用好这些发展用地和集体用房,促进集体经济的持续发展。(作者系区人防办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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