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两办”发文号召全民参与“慈善活动月”
www.ouhai.org.cn 更新日期:2008-3-25 11:13:27 () 来源:今日瓯海 作者:黄大伟 黄锚锚 编辑:王建旺
□黄大伟 黄锚锚
3月27日,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发文,决定在今年4月份组织开展2008年“慈善活动月”活动,号召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广大干部职工,宗教界信徒、个体经营户等一切公民积极投身“慈善活动月”中去。
区“两办”要求今年我区的“慈善活动月”重点开展三方面活动:
一要大力开展“慈善活动月”的宣传活动。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村(居)委会和各慈善分会要结合实际,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慈善宣传活动,使更多的群众了解慈善,投身慈善。未建立慈善分会的镇、街道要配合“慈善活动月”,大力开展慈善宣传,争取在活动月期间开展筹资和建立分会工作。
二要继续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继续推行各个公民捐出一天的收入,每个企业、工商户捐出一天的利润;有条件的企业要建立慈善分会或“慈善冠名基金”。要求各单位领导、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做“慈善一日捐”的带头人。力争今年的“慈善一日捐”在去年的基础上有所增长,筹集更多的善款,为困难群众办更多的好事、善事。
三要开展关爱弱势群体活动。在活动月期间,各镇、街道,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采取各种办法,对当地的困难群众提供帮助,特别要对重病患者进行慰问和救助。全区计划向低收入家庭和部分外来民工发放5000个慈善爱心超市救助卡;向特困肢残者发放100辆轮椅;并结合彩虹行动,向低保户发放500台21寸彩电;区慈善总会“义工医疗服务站”将开展巡回义诊活动。为弱势群体送去更多的爱心和温暖。
区“两办”文件要求各镇(街道)、各单位要把参与“慈善活动月”和组织好“慈善一日捐”活动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作为关心困难群众生活的具体行动,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各部门、各系统单位领导要亲自挂帅,确定专人具体负责,切实抓紧抓好。
3月27日,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发文,决定在今年4月份组织开展2008年“慈善活动月”活动,号召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广大干部职工,宗教界信徒、个体经营户等一切公民积极投身“慈善活动月”中去。
区“两办”要求今年我区的“慈善活动月”重点开展三方面活动:
一要大力开展“慈善活动月”的宣传活动。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村(居)委会和各慈善分会要结合实际,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慈善宣传活动,使更多的群众了解慈善,投身慈善。未建立慈善分会的镇、街道要配合“慈善活动月”,大力开展慈善宣传,争取在活动月期间开展筹资和建立分会工作。
二要继续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继续推行各个公民捐出一天的收入,每个企业、工商户捐出一天的利润;有条件的企业要建立慈善分会或“慈善冠名基金”。要求各单位领导、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做“慈善一日捐”的带头人。力争今年的“慈善一日捐”在去年的基础上有所增长,筹集更多的善款,为困难群众办更多的好事、善事。
三要开展关爱弱势群体活动。在活动月期间,各镇、街道,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采取各种办法,对当地的困难群众提供帮助,特别要对重病患者进行慰问和救助。全区计划向低收入家庭和部分外来民工发放5000个慈善爱心超市救助卡;向特困肢残者发放100辆轮椅;并结合彩虹行动,向低保户发放500台21寸彩电;区慈善总会“义工医疗服务站”将开展巡回义诊活动。为弱势群体送去更多的爱心和温暖。
区“两办”文件要求各镇(街道)、各单位要把参与“慈善活动月”和组织好“慈善一日捐”活动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作为关心困难群众生活的具体行动,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各部门、各系统单位领导要亲自挂帅,确定专人具体负责,切实抓紧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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