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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记办法》将于7月1日实施

www.ouhai.org.cn    更新日期:2008-6-10 10:22:11 () 来源:今日瓯海  作者:通讯员 徐慧杰   编辑:王建旺

□通讯员 徐慧杰
  建设部制定的《房屋登记办法》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办法旨在规范房屋登记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新发布的《办法》严格遵循《物权法》的立法精神和条文内容,调整和完善了登记规则。《办法》共设置了六章98条规定,并在以下几个方面体现出了新的内容:
  坚持“登记为民”原则,注重可操作性,方便人民群众办理登记。如登记依申请而启动,明确登记时限,对登记申请人的告知等方面的规定,均体现了该原则。
  确立和细化了登记簿制度。明确了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明确了登记簿的内容和形式。
  进一步明确了登记机关的审查职责。《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了登记机构对登记申请审查的几个方面,登记机构对审查符合法定要件的登记申请予以登记,从而合理界定了登记机关权限,有利于提高登记效率。
  以专章的形式把集体土地房屋登记纳入了调整范围。《办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
  细化了《物权法》规定的登记类型。《办法》对《物权法》确定的预告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和最高额抵押权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地役权登记等登记类型作了具体化规定,更加具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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