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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龄儿童少年免费、免试、就近入学

www.ouhai.org.cn    更新日期:2008-6-3 14:51:26 () 来源:区新闻中心  作者:吴雯霞   编辑:丁雷

  近日,区教育局出台了2008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就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原则、招生对象、入学条件以及招生工作程序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小学招收新生不得进行与入学挂钩的测试,小学升初中不进行升学考试。各小学向初中学校提供小学毕业生素质报告单,素质报告单由鉴定性评语、文化课质量检测成绩、技能测试结果、体质状况四部分组成。本区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免除学杂费,取得学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课本费和作业本费。

  此外,区教育局根据全区中小学布局和生源分布情况,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划定各中小学施教区;各中心学校根据学生父母居住地(拥有该居住地常住户籍和房产权,户籍证明在2008年5月31日前取得,房屋产权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将其安排到附近的学校入学,学校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收应当在本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少年儿童入学。省、市级示范学校施教区城镇居民招生对象,其户籍须在2007年5月31日前取得,如户籍在此日期以后取得,由中心学校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学。

  同时,凡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凭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证明),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取得居住证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有相对固定居所),且与用人单位签定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或取得工商执照等)的,其子女在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时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另外,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市级及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授予的)、省绿叶奖获得者子女、烈士子女等,可以放宽入学要求。(吴雯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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