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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都市报:“追劫贼撞伤无辜”引发思考

www.ouhai.org.cn    更新日期:2008-6-4 10:05:33 () 来源:温州都市报   作者:蓝盾   编辑:王建旺

接受媒体采访时,丁建勇多次强调自己会承担责任。

  温州网讯 有人认为见义勇为者“太傻”;更多市民表示同情支持并建议注意方式

  紧急追劫匪撞伤无辜

  2008年5月23日上午,瓯海区潘桥镇副镇长丁建勇(丁建勇系市“139富民攻坚计划”第二批对口支援干部,现挂职永嘉县岭头乡党委副书记)到市区一家银行里存了2万元钱,这笔钱是为王强做腿部皮坏死手术准备的,因为那次开车追赶劫贼误撞了王强,丁建勇一直心怀内疚,他现在最希望医生能尽快治好王强的伤势。

  事情还得从4月29日说起。

  那天晚上8时许,丁建勇驾车从104国道往马鞍池西路行驶时,突然听到一声声急促的叫喊:“有人抢劫!”丁建勇从左车窗口看到,人行道上有一名妇女在追一个男子。随后,那男子跳上停靠在行车道上的一辆摩托车逃跑。见此情景,丁建勇即驾驶轿车变道,逆行追赶摩托车。

  在追赶过程中,丁建勇撞倒了驾驶摩托车正常行驶的王强,而歹徒驾驶的摩托车也撞上了停在路边的一辆小车后,倒在了路上。两名歹徒站起来向不同方向逃走。

  丁建勇回忆,事发瞬间,他感觉到车辆和其他物体发生碰撞,便紧急刹车,之后,他的车又刮倒了另一名驾驶摩托车的女子,但该女子无啥大碍。

  丁建勇下车后,发现王强伤势严重,立即一边拨打报警电话一边与赶来的市民一起照看伤者王强。

  交警赶到现场后,丁建勇简单地陈述了事故后,又立即将王强抬上救护车,并随车到了温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并从医院附近的自动取款机取出1.2万元,垫付了王强的医疗费用。

  两名疑犯弃车逃跑后,在上百市民的围追下,一名疑犯当场被抓获。

  当事人陈女士回忆,那天她被抢去的钱一共有2.3万元,因有丁建勇和热心市民的帮助,其中有6000多元钱被追回。

  见义勇为引发热议

  丁建勇因追劫贼发生的交通事故不久得到交警部门认定。据处理这起事故的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下达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丁建勇驾驶车辆行经事故路段,为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借道驶入对方向车道,未确保安全,造成事故,其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是造成该事故的主要原因,应承担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

  王强持准驾不符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已达报废标准且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二轮摩托车上路行驶,造成事故。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是造成该事故的次要原因,应承担该起事故的次要责任。

  据了解,事发时王强的腿骨有一小段被撞离身体,丁建勇为此事专门咨询过上海和温州的医学专家,治愈王强伤势需要几十万元的费用,这也使得家境一般的丁建勇感到了压力。

  丁建勇追劫匪撞伤无辜一事经媒体披露在社会上引发热议。有些人认为他的做法太傻,是冲动犯下的错。也有人同情丁建勇的遭遇,好心却换来如此的尴尬局面!但是他们认为在追劫贼的过程中,如果不是生命遭到危险的危机关头,还是要注意追逃方式,在明知追逃过程中会危害到无辜群众,就应改变追逃方式,要权衡利弊,不以牺牲无辜群众利益做为代价!

  虽然有各种声音,但是社会上同情和支持丁建勇的观点还是占多数,网友“我本无言”在网上发帖说,社会上像丁建勇这样的勇者应该是越多越好,如果每一位开车的都能奋起追贼,那劫贼定然无处可逃。但愿伤者平安,早日康复,但愿勇士受褒奖,不破财!不少网民还呼吁政府见义勇为基金应该给丁建勇予以资助。

  浙江浙南律师事务所陈一来律师针对这起事件谈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无论从道德层面讲还是从法律层面讲,丁建勇见义勇为的行为都是值得鼓励的。虽然可以免去刑事责任,但是丁建勇却不得不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为丁建勇逆道行驶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这一点毫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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