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开垦费标准调整 每平方米提高一倍
www.ouhai.org.cn 更新日期:2008-8-26 16:26:59 () 来源:瓯海新闻网 作者:吴远 编辑:
日前,根据省政府《关于调整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我区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一倍,达到每平方米36元。进一步加大保护耕地的支持力度,确保垦造耕地的数量和质量。
据悉,我省2000年开始征收耕地开垦费,为全省耕地开发和连续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提供了资金保障。但是,随着近年来耕地开发难度和开发成本的增加,按现行标准征收的耕地开垦费,已不足以补偿开垦与所占耕地数量、质量相当耕地的成本,要继续实现全省耕地占补平衡任务困难日趋增大。
为此,《通知》规定,在原有基础上,耕地开垦费的征收标准提高一倍。调整后的耕地开垦费,第一至第四等别的征收标准分别为每平方米36元、32元、28元和20元。我市鹿城、瓯海、龙湾三区为第一等,开垦费为每平方米36元;乐清、瑞安、苍南为第三等,每平方米28元;其余县为第四等,每平方米20元。
此外,《通知》明确了耕地开垦费的征收范围包括耕地和园地,但对于农民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的不再缴纳补充耕地的任何费用,补充耕地任务及所需资金由所在地政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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