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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工程并举 助推残疾人共享小康

www.ouhai.org.cn    更新日期:2008-9-22 8:24:11 () 来源:瓯海新闻网  作者:张佐杲   编辑:

  9月18日,记者从我区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动员大会上获悉,我区将在保障、就业、助学、康复、托养五个方面助推残疾人事业发展,让所有残疾人共享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成果。

  据介绍,我区有2.5多万残疾人,占全区总人口的6.36%。为了保障这些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从2008年起,对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城镇或农村低保标准的持证重度残疾人,单独施行最低生活保障,按照当地城镇或农村低保标准,全额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对家庭人均年收入在当地城镇或农村低保标准100%至150%之间的持证重度残疾人,全额发放重度残疾人补助金;对我区残疾人个体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给予适当补贴,实施贫困残疾人“安居工程”。加大残疾人扶贫就业,建立残疾人扶贫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积极推行残疾人小额贷款贴息工作,帮助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依法推进残疾人就业。实施残疾人助学培训工程,建立健全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的助学机制,将中、高等职业教育纳入补助范围,确保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不因贫困而失学、辍学,加大中等职业特殊教育办学力度,加强残疾人培训工作,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科学文化、实用技术等培训,不断提高残疾人综合素质和能力。实施残疾人康复工程,对残疾人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内、有适应指征并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实施助明、助听、助行康复工程。实施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对生活不能自理、残疾等级为一级的残疾人逐步实施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和居家安养。其中集中托养费补助每人每年为9000元,对纳入日间照料的重度残疾人,年人均补助经费为4500元,对纳入居家安养的残疾人,其补助标准年人均不超过3750元。

  区委副书记陈芳铭在会上指出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是全面改善民生、建设惠及全区人民小康的重要内容,是今后五年我区残疾人工作的首要任务。全区上下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重要性,要明确任务,全力推进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五项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各方力量、强化工作保障,努力使广大残疾人残有所助、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共享小康生活,力争到2012年,达到“浙江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创建标准。

  区领导卢臣贤、李康、郑元兴和市残联副理事长吴小平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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