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公布学校收费标准(表)
www.ouhai.org.cn 更新日期:2008-8-28 9:32:07 () 来源:温州网 作者:孙丽 编辑:丁雷

温州网讯 记者昨天从市教育局获悉,2008年秋季温州市区(包括鹿城区、龙湾区和瓯海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标准已公布(见表格)。
据悉,从2008年春季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已全部免收,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享受和本地孩子同等待遇,免收借读费。
低保家庭子女、革命烈士子女、社会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残疾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其他经济困难学生到各就读学校办理减免手续。(孙丽)
市民如对收费有疑问,可拨物价部门监督电话12358,或者向教育行政部门咨询。
市教育局电话:88635200、88636305
鹿城区教育局电话:88268196、88262807
瓯海区教育局电话:88534443、88525646
龙湾区教育局电话:86387188、86356587。
视频新闻
瓯海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本网(瓯海新闻网)稿件中“稿件来源”一项一律标注“瓯海新闻网”,本网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瓯海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明“稿件来源:瓯海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瓯海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577-885234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