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颁布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
www.ouhai.org.cn 更新日期:2008-6-30 9:34:30 ()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 编辑:王建旺
(四)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认真贯彻《廉政准则》,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继续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违反规定插手市场交易活动,以及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建立完善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规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从业的规定。规范领导干部兼职以及离职和退休后从业行为。
(五)完善违纪违法行为惩处制度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建立相关配套的制度。研究制定党员领导干部问责、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执纪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
(六)探索建立廉政廉情评价办法
探索建立廉政评价办法,充分运用干部考察考核、巡视工作、经济责任审计、责任制考核、民主评议、信访举报、纠风工作、案件查处、党风廉政建设问卷调查等方面的信息和结果,把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有机结合起来,科学评价党员干部廉政情况,并作为干部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探索廉情预警机制,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科学性、前瞻性和有效性。
(七)完善反腐倡廉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反腐败组织协调工作机制,落实由纪委书记担任同级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的规定。积极发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等机制的作用,加强对反腐败重大事项、重大案件的指导、协调和督办。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扩大基层纪检组织覆盖面,推进基层纪检工作规范化建设。
四、强化监督制约,促使权力规范运行
(一)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监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始终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确保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全面贯彻落实。
加强对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围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质量和效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行为。
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严格执行全委会和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等制度。认真开展对全局性问题、重要干部推荐任免和奖惩等方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反对和防止个人专断。
加强巡视工作。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重点加强对市、县(市、区)的巡视,继续加强省级单位的巡视,加强对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高等院校和省重点工程项目的巡视。围绕省委中心工作,开展交叉巡视和专项巡视。建立健全巡视成果运用机制。
加强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制定纪检监察机关派驻(出)机构工作有关规定,完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
(二)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
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严格执行党章,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继续抓好《浙江省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贯彻落实。切实改进民主生活会的方式方法,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坚持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加强上级党委和纪委对下级党委及其成员的监督,健全上级党委对下级党委常委的经常性考察和定期考核机制。加强常委会内部监督。加强同级纪委对常委会成员的监督。完善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述职述廉、函询等制度,建立和完善立项督查制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视频新闻
相关新闻
瓯海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本网(瓯海新闻网)稿件中“稿件来源”一项一律标注“瓯海新闻网”,本网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瓯海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明“稿件来源:瓯海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瓯海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577-885234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