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上调
www.ouhai.org.cn 更新日期:2008-7-1 14:04:38 () 来源:新华网 作者:钱春弦 编辑:丁雷
新华网北京6月30日电(记者钱春弦)记者6月30日从国内著名的电子客票代理机构游易航空旅行网了解到,国内航空公司从7月1日起(出票日期)将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这是我国航空公司从2005年8月恢复征收燃油附加费后的第四次上调。
游易网系统显示,新的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为:自2008年7月1日起(出票日期),800公里以下航线每位旅客由原来的60元提高到80元人民币,800公里(含)以上航线每位旅客由原来的100元提高到150元人民币。
此外,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继续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购买任何舱位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继续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70元。
据悉,国内航空公司上一次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上调是在2007年11月5日,距此次上调时隔半年时间。而燃油附加费的涨跌跟国际航油价格浮动直接相关,我国从2005年8月恢复征收燃油附加费,此后历经三次上调,到2007年1月份首次出现下调后。此次上调后,航空燃油附加费标准已恢复到历史最高水平。国内成品油价格不断持续上涨,直接导致航油价格的上涨。
视频新闻
瓯海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本网(瓯海新闻网)稿件中“稿件来源”一项一律标注“瓯海新闻网”,本网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瓯海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明“稿件来源:瓯海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瓯海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577-88523479。
























